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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案札记丨 我来之前特别恨那个姓郭的检察官,可是……

未央检察 未央检察
2024-10-23







如果说以规范和逻辑为主导的法律思维型塑了法律人的态度,那么强调共情的情感思维则赋予法律人以温度。情感并非法律人的阿喀琉斯之踵,反而可能是法律人洞察世界的第三只眼。

——杨贝《论法律人的情感思维》





撰稿人:第六检察部主任  郭涛


2021年1月,是我到未成年人检察部门的第五个月,控申部门打来电话,说一个被害人家属指定要见我。换好制服,让书记员高雷带上案卷和相关材料,赶到一楼接访区。


来访的是一位母亲,她年幼的次子在一起交通肇事案中丧生。在审查逮捕阶段,我曾试图联系过被害人家属,询问赔偿谅解情况。办案民警告诉我,此事对被害人的母亲刺激非常大,一度精神恍惚,无法正常交流,而且被害人家属态度坚决,明确表示拒绝接受任何赔偿,一定要严惩凶手,遂作罢。




肇事司机是个年轻的小伙子,案发时正在市场内送货,转弯时碾压到蹲在地上玩耍的被害人,案发后第一时间将被害人送医抢救并拨打电话报警,家属全程在场,但还是没能挽回这个年幼的生命。公安机关认定肇事司机负事故全部责任。
我去看守所提审时,肇事司机供述,案发后自己一再向被害人家属道歉,也愿意倾尽全力赔偿,家属拒不接受,他很自责但又无能为力。
基于双方没有达成赔偿谅解协议,我最终决定批准逮捕嫌疑人。案件再次移送审查起诉,被害人家属依旧坚持一定要严惩凶手。
很快,案件宣判,嫌疑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又两个月,赔偿经济损失80余万元。被害人家属来访,就是判决后的第三天。


“你好,我是承办检察官郭涛,和案件有关的任何问题你都可以问我。”简短的自我介绍后,我招呼这位母亲坐下。
“怎么可以判这么轻?他就应该偿命!”刚落座,这位母亲就愤怒地喊道。我没有打断她。
“我的孩子还这么小,又很懂事,我的天都塌了……”她开始抽泣。
“这位妈妈,我特别理解你,真的,我做母亲也没多久,如果我孩子发生这样的事,我也感觉要窒息了。”握住她颤抖的手,看着她,不由得胸口一紧,眼睛顿时湿润了。我眨了眨眼睛,很快收住情绪。“咱们先平复一下情绪,然后慢慢说,我今天陪着你。”
我们聊起孩子过往的生活点滴,她哭我也哭,情不自禁。高雷起身到外面拿了抽纸递给我们。
一个小时过去了,慢慢地,这位母亲的情绪有所平复。
“可是他真的判得太轻了。”这位母亲喃喃自语道。我翻开泛黄的有些皱巴的《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(试行)》逐字逐句解释给她听,并列出计算公式进行演算。
“我知道你肯定希望检察官能够站在被害人一边,严惩凶手,但我相信,你更希望检察官公正司法。今天我对任何一方的‘偏袒’,都是对法律秩序的破坏,而今日的‘受益者’,有朝一日也有可能成为‘受害者’……”。


我们又聊了很多,聊到普通交通肇事罪的量刑,为什么肇事者积极施救在量刑时会减轻处罚,进而聊到她的精神状态。
“你说孩子很懂事,我想他要是看到你现在这样一定会特别心疼,他一定不希望自己的妈妈因为他的离去变成今天这副模样,他肯定希望你任何时候想起他都能感觉到温暖和幸福。”
…………
又一个小时过去了,这位母亲叹了一口气,起身要走,我送她到大门口。
下台阶的时候,她说道:“我来的时候特别恨这个叫郭涛的检察官,她怎么建议量刑那么低,我今天本来准备好好跟她吵一架。可是现在……”这位母亲摇摇头,“你这个检察官不偏不倚,又能站在别人的位置上考虑,我,不恨了!”
抱了抱她,眼睛又不由自主地湿润了。“换位思考,我真的理解你,而你也理解了我,所以我要向你说声谢谢,也请你一定要好好照顾自己。”


看着她远去的背影,我长吁一口气,眼泪再次滑落。
人世间的幸福不尽相同,痛苦亦不相通。法律对肇事者的惩治不足以抚慰这位母亲的丧子之痛。作为一名法律职业者,我虽能与她共情但亦不能取代她的痛,我唯一能做的就是用公正、理性、自律的职业担当依法认定案件事实和司法定性,用一个普通人的感同身受去温暖她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撰稿:郭涛   编辑:魏心眉

校对:杨芸   摄影:焦强

初审:惠凡   审核:刘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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